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已报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含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专项计划):
(一)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内。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内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截点为2025年8月31日。
(二)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要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相应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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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政策宣传。各有关地市及高校要进一步加强专项计划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实施区域内有关中学,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公众号、信息推送等形式,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家长会,或印发、推送考生报考指南、填报须知等材料,让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内容,及时解答考生疑问,动员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专项计划。
(二)严格资格审核。各有关地市要充分认识做好专项计划工作的重要性,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把好考生资格审核关。一要严把资格条件。各有关市、县(市、区)招生办,各有关中学报名点要严格对照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会同当地公安部门,认真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及有关材料。二要严密工作流程。各有关市、县(市、区)招生办,各有关中学报名点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考生资格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做好考生资格公示工作。要督促各报名点提醒考生登录报考系统获知审核结果。对于撤回修改补充材料的,务必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补充完整。三要妥善处理各类问题。对审核结果提出疑惑的考生,要及时向考生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三)强化责任监督。各有关地市、有关报名点、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各有关地市、有关报名点要落实审核责任,对审核结果负责。省级招办严格按投档规则向高校投放考生档案,并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的情况。高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规则的进档考生。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认真开展考生资格复查。
六、违规违纪处理
对在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未如实填报法定监护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请各地市教育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中阶段学校。
1.广东省2025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计划安排
2.广东省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县(区、市)列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25年3月25日